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大学-湖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经校市双方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划在2013年市校合作年会上表彰和奖励一批为湖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先进集体奖6个,先进个人奖20名
二、评选条件
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与湖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组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积极参与湖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科技支撑、人才培训等载体建设,在重大合作平台上取得重大进展;
3、积极组织大团队、争取大项目,对湖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内企业技术进步、农业生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显著成绩。
申报先进个人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示范区内实施大项目并有阶段性成果;
2、与湖州市的企业、团队、合作社等紧密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3、在市校合作中努力工作得到市校双方高度评价。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和个人根据评奖条件对有关工作进行自评和自我推荐,经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双方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后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进度安排
请各单位和个人将书面申报材料务必于2013年11月10日前交地方合作处(同时递交电子材料发送至dfhz@zju.edu.cn或wmdong@zju.edu.cn)。
联系人:董伟敏
联系电话:88981036
地点: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307室
附件:1.浙江大学-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自荐表
2.浙江大学-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个人自荐表
浙江大学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